为进一步严格落实街路市场摊区防控措施,市城管局摊区办发布《市场摊区疫情防控指南》和《关于强化街路市场摊区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
根据《通知》
市场摊区禁售无检疫证明的海鲜和肉类产品;

《通知》要求,市场管理人员每天要对市场摊区内销售的冷链食品进行渠道、货源、相关核验证明的检查,检查后要登记存档。市场摊区内禁止贩卖野生动物、宰杀活禽行为,禁止销售进货渠道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的海鲜、肉类产品及其冻制品。同时,按照“黑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要求,2021年1月15日零时起,没有“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销售经营。




全市市场摊区经营时段,必须开展动态保洁,做到垃圾杂物随时捡拾、随产随清。垃圾容器保持常净常新,满溢要及时清理拉运,每天要进行及时消毒。在市场摊区出入口处要利用宣传板、广播等方式、引导市民加强个人防疫管理,劝导市民规范佩戴口罩进入市场区域,并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减少不必要的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