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黑龙江最新疫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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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6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绥芬河市5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例(绥芬河市9例、东宁市1例、肇东市1例)。新增阳性感染者均为集中隔离管控筛查发现。
截至1月26日24时,全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9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9例。
自1月26日起,绥芬河市鸿福小区、千园小区、良运公司、环保局家属楼、二中集资楼、兴建大厦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我省发生本土疫情,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旅居史的,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临近春节,人员流动增多,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市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近期涉疫地区旅居史抵(返)我省人员进行排查,强化“大数据+网格化”,精准掌握和管控相关风险人员,排查出的风险人员评估感染风险后要第一时间落实赋码、核酸检测、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等分类管控措施。
提醒广大群众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有效地开展个人防控,接种疫苗、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
哈尔滨1月27日来自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消息,1月26日,黑龙江省林口县在对绥芬河市抵返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该病例于1月23日返回林口。
2022年1月26日,黑龙江省林口县在对绥芬河市抵返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该病例于1月23日返回林口。2022年1月26日,黑龙江省肇东市在对绥芬河市抵肇人员的主动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
为精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发布疫情防控提醒如下:
一、请2022年1月23日以来到过黑龙江省林口县,2022年1月24日到过黑龙江省肇东市以及有过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与最近公布的病例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航班、同车次的来哈返哈的所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居住的宾馆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提醒市民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做好防护,返哈后,要按照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如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交集,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居住的宾馆报备。
三、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四、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复杂形势,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为建立免疫屏障积极接种新冠疫苗,特别是还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禁忌症除外)包括3-11周岁儿童、没有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的人员、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尚未进行加强免疫的人员,均要到附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以及在人群聚集场所活动时要佩戴口罩,乘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还应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用品、减少进食和饮水次数,并在日常生活中继续遵守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进出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针对广大市民群众关心的2022年春运期间群众返城返乡、出行政策问题,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解答。
问:离哈赴外省(区市)的人员有何要求?
答:凡离开哈尔滨市赴外省(区市)的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健康码绿码出行。
问:离哈赴省内其他地市的人员有何要求?
答:凡离开哈尔滨市进出省内各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健康码绿码出行;进出省内其他市地的人员,持健康码绿码自由有序流动,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问:从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抵返哈人员如何管理?
答: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14天内有国内已经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返哈人员,抵返哈前需先向属地社区(村屯)报告,到达居住地后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是14天内有国内已经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未解除前其所在县(市、区、旗)抵返人员,抵返哈前需先向属地社区(村屯)报告。其中,在哈中转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即可放行;居住目的地为哈尔滨市的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4、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是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抵返哈人员,抵返哈前需先向属地社区(村屯)报告,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在哈中转的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即可放行;居住目的地为哈尔滨市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抵返哈人员报备方式为:在微信中搜索“龙江健康码”小程序,进行实名注册后,在“龙江健康码”首页点击“抵返哈尔滨登记”栏目,进行信息填报。
问:从已发现本土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但尚未调整和公布风险等级城市的抵返哈人员如何管理?
答:对国内报告1例及以上本土病例的县(市、区、旗)尚未调整和公布风险等级的,经专家评估如有社区传播风险,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县(市、区、旗)管理。
问:从涉疫城市抵返哈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何时终止?
答: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对已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其全域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排查管控政策自动终止。
二是已发现本土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所在城市未调整风险等级,经专家评估如已没有社区传播风险的,则排查管控政策终止。
问:从省外低风险城市抵返哈人员有何要求?
答:从省外低风险城市抵返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居住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24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同时,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及时就医。
问:对近期入境返回人员如何管理?
答: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对经哈尔滨市直接入境集中隔离期满后的抵返哈人员,严格“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属地,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入境人员居住条件不达标(居住条件差、通风不良等)的需实行集中健康管理。
二是对由外省第一入境地解除隔离抵返哈人员,按规定时限补齐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相应天数和核酸检测次数。
问:从省外涉疫城市抵返的高校学生如何管理?
答:对省外涉疫城市抵返的高校学生,如持有学校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返乡函(证明),证明一直处于低风险区域并始终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当地多次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点对点”返回居住地,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问:对风险人员如何进行“龙江健康码”赋码管理,如何解码?
答: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抵返哈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龙江健康码”转为“红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龙江健康码”转为“黄码”,对符合解除隔离管控的人员,由各区县(市)负责及时进行转码。
二是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抵返哈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如属地区县(市)指挥部具备上门采样条件可赋“黄码”,具体由区县(市)自行研判实施,赋“黄码”人员不得外出。
三是所有入境返回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龙江健康码”赋“黄码”,不得外出,期间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家庭内不聚餐、不聚集,第2、7、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问:上述返城返乡和出行政策的执行期限和要求是什么?
答:上述返城返乡和出行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24日至3月15日,哈尔滨市指挥部此前规定的管控措施有与上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本政策规定执行,各区县(市)不得随意加码、层层加码。
近期,国内多次发生物品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事件,为切实做好牡丹江市“外防输入”工作,严防疫情经“物”传播至牡丹江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实施交通管制事项通告如下:
1.对公路、铁路进出城口实施严格交通管制措施。
2.公路客运车辆、公交车辆、通村车辆等公共交通设施暂停,出租车全部停运。
3.市内国省道、城区道路、乡村道路进行临时交通管制,除公务用车、防疫应急、执勤执法车辆、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包括私家车等)禁止上路行驶。
4.执行疫情防控人员用车、货运车辆(拉运农产品、电煤、油气品、医疗物资、邮政快件等急用生产生活物资)等,需持有车辆通行证。
5.严禁私家车非法营运,违者由市交通局依法处置。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的方式,加大路面执法工作力度,对没有通行证上路行驶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不听劝阻、拒不服从管控或阻碍疫情防控人员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领取车辆通行证时须持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具体地址:永福街43号—市便民服务中心交警大队车驾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3969799。
7.本通告自2022年1月27日0时起实施,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绥芬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26日
现紧急寻找与下列相同活动轨迹交集人员,活动轨迹如下:
密切接触者在2022年1月25日9时01分在肇东市土地局站上5路公交车,9时16分在正阳街五道街站下车,5路公交车车牌号为黑M15555D。
2022年1月25日9时34分在二道街五环药店上4路公交车,在海城乡政府下车,4路公交车车牌号为黑M2292D。
请以上同一时间内,与上述行动轨迹重合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肇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455-7792017 7799735
肇东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27日
为确保广大市民朋友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经研究决定:全市商超、果菜店、粮油、农贸市场、食杂店、药店、餐饮等场所暂时停止营业。生活保障物资采取无接触式配送。
本通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绥芬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26日
绥芬河市关于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绥芬河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绥芬河市鸿福小区、千园小区、良运公司、环保局家属楼、二中集资楼、兴建大厦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其他地区仍为低风险地区。
特此通告。
绥芬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