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洗钱?
洗钱(money laundering)是指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二、洗钱的上位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191条规定,上位犯罪有: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
三、洗钱的基本过程
(一)处置阶段
将犯罪收益存入银行或投保,利用正常金融工具,掩饰其洗钱的目的。
(二)离析阶段
通过复杂多层的金融交易,将非法收益及其来源分隔,分散其不法所得,从而掩盖账目线索和隐藏罪犯身份。
(三)融合阶段
即使不法回归形式合法,为犯罪得来的资金或财产提供表面的合法性。
四、洗钱的路径与方法
(一)通过金融机构洗钱: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离岸金融中心、投资理财等。
(二)通过特定非金融业洗钱:博彩业、房地产业、黄金珠宝、互联网P2P等。
(三)通过其他特定行业洗钱:国际贸易、慈善、拍卖典当、娱乐业等。
五、反洗钱
(一)反洗钱是指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者进行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员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的一个系统性行为。
(二)反洗钱的提出是刑事政策的理念创新,在过往单纯强调打击一切犯罪必须从源头抓起的基础上,发展到通过遏制洗钱这样的下位罪,达到预防和遏制上位罪的目的。
六、反洗钱基本规制框架
(一)反洗钱法律
我国建立了以“一法四令”为核心的反洗钱法律体系。即《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以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
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面临风险的具体情况,制定履行法定反洗钱义务的工作程序、业务流程、责任制度、管理体制、内部评估和稽核制度。
(三)反洗钱国际合作
打击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FATF)致力于向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推广反洗钱信息,在FATF成员内监督执行《40项建议》,并实时关注洗钱和反洗钱措施的发展趋势。